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
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政策文件

关于加强“四有”好老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
发布时间: 2017-07-28  

      师宣发[2016]14号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在我校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,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,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,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指导意见。

  一、重要意义

  教师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主体,是打造中华民族梦之队的“筑梦人”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养成,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,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。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,将“四有”好老师标准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全过程,对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,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
   二、总体要求

 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“学为人师,行为世范”为准则,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、职业理想、职业道德、学术道德水平为重点,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,力行师德规范,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、专业化的“四有”教师队伍。

  三、主要任务

  1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。在新入职教师培训中,增加思想政治理论、教师职业道德、学术规范等专项教育内容。落实高校教师“中央、地方、学校三级培训计划”,采取轮训方式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骨干研修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短训班培训。健全学部院系、教研室两级教师思想政治理论日常学习制度,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。广大教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中划定的“七条红线”要求。坚持“学术研究无禁区、课堂授课有纪律、个人言行负责任”,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。

  2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依据教育部、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的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教师应自觉遵守以下职业道德规范:

  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。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

  敬业爱生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恪尽职守,甘于奉献。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公正对待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

  教书育人。坚持育人为本,立德树人,注重学思结合,知行合一,因材施教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  严谨治学。弘扬科学精神,勇于探索,追求真理。实事求是,发扬民主,团结合作,协同创新。

  3、加强教师学术道德规范。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从事学术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,恪守学术界所认可的基本学术规范:

  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国家法律,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
  进行学术研究,应对学术进展进行充分的查新工作,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及他人对学术发展的贡献。发表学术成果应实事求是地陈述研究者本人的工作,从他人作品转引的成果,应注明转引出处。

 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学术地位、学术评议、评审权力,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;不参加与本人专业领域不相干的成果鉴定、论文评阅或学位论文答辩等活动。

  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时,应遵守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。在学术活动中,不得有伪造、篡改、抄袭、剽窃、不当使用学术信誉、不当署名等行为。

  不得做出有损害国家利益、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言行。坚决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;坚决反对败坏我校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。

  4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创新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,积极推进师德建设观念创新、制度创新。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,在内容、形式、方法、手段、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,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,加强针对性、实效性上下功夫,讲究实际效果,克服形式主义,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、贴近教师,贴近育人工作,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、规范化,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,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。

  四、具体举措

  1、强化师德教育。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,举办“四有”大讲堂,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、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来,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。举行新入职教师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。继续举办“青年教师基本功”大赛,搭建促进教师思想交流和专业成长的平台,强化每一位教师的育人责任。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“全国教师志愿服务联盟”活动,通过“国情考察、理想教育、智力支教”三位一体的社会实践活动,不断砥砺精神品格。

  2、加强青年教师工作。实施党员教师与青年教师“1+1引航计划”,引导青年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和教师职业素养。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。启动“种子工程”,实施“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”,设立“优秀青年教师特聘岗位”,重点扶持一批优秀青年教师。

  3、加大宣传力度。大力宣传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,展现优秀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。继续推出“每月一星”,,宣传优秀教师。继续开展启功教师奖、“感动师大”新闻人物、十佳教师、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等评选活动,激励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立德树人、敬业奉献。

  4、严格考核管理。进一步完善教师聘任(用)制度,把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,实行“师德一票否决”制,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,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。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制度,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职务聘任、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。

  5、强化监督检查。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,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。采用督导员听课、学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,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。学校督查员要加强对课堂教学工作中师德师风的督查。各教学单位要因地制宜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,积极鼓励学生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,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改进师德工作。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。

  五、加强领导

 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,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条件,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好的环境。
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党委宣传部、校工会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及各院系党组织和行政各负其责、相互协调、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,共同推进“四有”好老师队伍建设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