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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师范大学入校拍摄审批流程
发布时间: 2021-01-21  

  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》(师党发〔2019〕5号)中第九条第二十五项“加强校外单位入校拍摄活动管理”的相关规定,现将入校拍摄审批流程说明如下:


  一、需审批事项
  1.校外单位入校拍摄,由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审批,并报保卫处备案;未经审批,不允许入校拍摄。
  2.学校师生因教学科研需要,在校内拍摄专业影像资料,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批,并报保卫处备案。


  二、校外单位入校拍摄申请流程
  1.校外单位因公需入校拍摄的,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,并提供带有单位公章的申请函。其中校外媒体需提供记者证等相关证明,影视传媒公司需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  2.校内单位因公需请校外单位入校拍摄的,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,并提供带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的说明材料。同时对校外单位进行严格审核,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  3.经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后,校外单位方可入校拍摄。拍摄当天,校外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(记者证)、申请函原件入校,并听从校方统筹安排。校内委托单位需指定专人全程跟进,保证拍摄安全。
  4.拍摄作品公开发布前需由校方进行审核,并将原文件拷备给党委宣传部或校内委托单位存档。作品内容不得涉密,不得损害学校声誉。

  如有需要,请与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联系。
  联系人:谢老师
  电  话:58807173
  邮  箱:xwzx@bnu.edu.cn